一
李斯(?-前208),楚国上蔡(今河南上蔡县西南)人。 青年时曾为郡小史,后从荀卿学习帝王之术。荀子是齐国“稷下学派”的最后一位大师,曾“三为祭酒”,“最为老师”。其学说以儒学为基础,兼采百家。在政治上,提出以礼制为主,法制为辅,主张王霸统一,所谓“义立而王,信立而霸”;在天人关系上,吸取道家“道法自然”的思想,和儒家积极进取的思想,提出“制天命而用之”的新观念,具有强烈的进取意识,和乘时而动的创造精神。李斯与同学韩非深受荀学影响,成为著名的法家人物。
李斯学成之后,乃于秦庄襄王三年(前247)西入秦。初为秦相吕不韦舍人,后来向秦王献灭六国、成一统之计,因而大得秦王赏识,拜为长史、客卿。正当李斯准备辅佐秦王,实施大一统战略之际,秦王政十年(前237 )发生了一件大事情:韩国为了减轻秦国对它的军事压力,派水工郑国入秦,劝秦大兴水利。后事被发觉,秦王接受了宗室大臣的建议,下令逐客,李斯亦在被逐之列,这就是著名的逐客事件。李斯于是上《谏逐客疏》,列举商鞅、张仪等客卿对秦国的统一作出的贡献,提出有利于统一的用人路线,这篇上疏使秦王醒悟,放弃逐客打算。李斯的职务也得以恢复,不久擢升为迁尉、丞相,成为秦国在建立统一王朝过程中起决策作用的人物。
辅佐秦始皇统一中国后,李斯又力主废分封、立郡县,提议焚《诗》、《书》,标私学,主张以法为教、以吏为师,均被采纳。又以小篆为标准,统一文字,为加强中央集权,稳定统治起了一定的作用。
秦始皇死,赵高谋立胡亥,李斯被迫胁从,矫诏杀死公子扶苏、大将蒙恬,立胡亥为秦二世。李斯也由此走上政治歧路,陷入空前的危机。 秦二世二年(前208),李斯受到赵高陷害,被腰斩于咸阳市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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